为有效应对我县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抗击疫情中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现将县纪委监委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的事项及方式公告如下。
受理范围: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二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三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行动迟缓、贻误工作等问题。
四是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等问题。
五是道听途说、歪曲事实、发表不当言论,故意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资料的问题。
六是疫情防控款物管理不当,致使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控款物等行为发生的问题。
七是拒不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要求,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问题。
八是违反党组织有关规定及要求,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举报方式:0917-5548959
眉县纪委监委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