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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动员会议召开

来源: | 日期:2020年10月12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9月29日,县委第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动员会议召开。会上,县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云骅同志就如何开展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巡察组组长刘军平同志安排了巡察工作任务,两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县委巡察办主任闵锐主持会议。县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及机关民警,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司法委员、法院、检察院及司法局部分代表和老干部代表共180余人参加会议。

刘军平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县委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是对两个单位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各项工作的“政治体检”,是推动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抓手。通过巡察工作的开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有序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工作将重点围绕“三个聚焦”(聚焦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扎实开展常规巡察和“扫黑除恶” 专项巡察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两个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前自身查找的问题,要迅速行动、即知即改;对巡察中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巡后反馈的问题,要统筹研究、全面整改,同时要做到互相监督、廉洁自律。

唐云骅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巡察要求,自觉接受巡察监督。通过巡察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和责任,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和廉洁用权的自觉性,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二要增强政治自觉,严守巡察规定,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对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县委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端正态度、正确看待,敢于直面问题,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巡察职责,高标准完成巡察任务。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持开展自查自纠与接受巡察监督相结合,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巡察全过程。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使班子成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政治素质进一步坚强,更加团结协作、敢于担当尽责;使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更加务实高效、廉洁勤政。

两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监督,全力做好配合,狠抓问题整改,努力推动政法工作和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县委政法委和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为期2个月左右的常规巡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巡察期间(9291210日)分别设专门信访电话0917—554659618191785969;电子信箱(dsxcz202004@163.com);巡察组在巡察驻地和被巡察单位分别设立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时间为: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8: 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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