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关于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肃查处医药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医药领域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受理范围
重点受理以下医药领域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等问题。
2.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等问题。
3.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等问题。
4.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
5.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等问题。
6.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问题。
7.其他医药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917-5548959
来信来访举报: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地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首善街道平阳街146号)
举报网址:http://shaanxi.12388.gov.cn/baoji/meixian/
请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如实反映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医药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名举报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