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欢迎光临眉县廉政网!眉县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917-5542369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之窗 >> 巡察工作 >> 正文


中共眉县水利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眉县水利局 |作者:眉县水利局 | 日期:2019年06月19日

2018年5月15日至7月8日,县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对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坚决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弱的试金石和衡量“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标尺,县水利局党委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全力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安排,分别负责整改事项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负责做好本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2月28日,召开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水利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了动员讲话,全面部署安排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系统把巡察整改作为反思问题根源、解决陈年积弊的难得机遇,切实将巡察整改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使命担当,转化为深化水利改革、促进眉县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县水利局先后召开党委会议4次、整改研判会2次,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两个责任落实不力3个方面12类42个具体问题,逐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股室)、责任人,提出了整改时限要求。并坚持举一反三、深挖细照、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围绕4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4条,并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自查自改、严格督促落实,及时与县委巡察办沟通联系,汇报阶段进展情况,亲自组织和参与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局党委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主动督促分管领域任务的整改工作,加强对包抓联系单位和支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股室对标对表,对照整改任务,细化对策措施,一项一项对账、销账,按时报送了整改报告,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全程督查,统筹推进。县水利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了巡察整改周安排、月汇报、重大事项随时研究工作机制,成立了4个巡察整改工作督导组,对基层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需要长期整治的,列出计划、持续用力,务必半年内达到标准要求。同时,根据水利高质量发展需要,完善、补充、新建各项制度十余项,通过巡察整改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截至目前,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2大类42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移交局纪委的14个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理完毕,立案1起、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3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树得不牢方面

1.关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到位”的问题

(1)“政治执行力不强”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协调县文旅局、公安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及镇(街),将全县46.8公里堤防卫生保洁任务划分段落,由全县50多个单位和2个镇街包抓,定期开展堤顶路面卫生保洁工作。同时,争取公益性岗位5个,负责渭河生态公园、槐树林公园卫生保洁,争取乡镇村级公益性岗位27个,负责堤顶路面卫生保洁,确保了渭河沿线道路干净、整洁。投资1000万元,在南北两岸设置景观式限高门6处,在渭河堤顶道路上安装限速监控、减速带等设施,设置了道路交通警示标识、标志、标牌,实行法制化管理,有效杜绝了车辆抛洒现象、减少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二是针对堤顶道路绿化管护问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8家专业绿化公司,由专业管护队伍负责渭河堤顶绿化苗木管护,进行日常管护和树木灌溉修剪等工作,绿化管护工作成效明显。三是深入秦岭北麓沿山带和北塬一线村组,开展走访调研,听取镇街村组及群众的意见,形成《秦岭北麓和渭北旱塬灌溉调研报告》《全县沿山一带饮水安全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2个。编制上报了远门河与跃进、武家沟、见子河水库连通工程,红河与杨家河水库连通工程项目,通过抗旱应急水源项目和水系连通项目解决我县抗旱水源问题,并结合2018年新增粮食产能项目和水肥一体化项目完成田间灌溉管网建设,同时加强已建成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彻底解决我县区域性干旱缺水问题。

(2)“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性不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完善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19年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委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局党委班子成员每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5小时,并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同时,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进行公务员在线理论培训,并结合分管业务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行政执法管理等培训,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二是对“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开展党建活动,对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检查经常性检查,并提出学习指导意见,确保了主题教育和各项党建活动的实效性。三是认真落实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和周三集中学习制度,既学政治理论,又学水利业务,使党员干部的素质逐步得到提升。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规范组织生活。同时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陕西先锋APP平台以及共产党员网、秦风网等网站,对各支部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组织开展了“学条例、强基础、促振兴”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不断丰富学习载体,提高了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政治敏锐性有待提升”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周三集中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要求,通过学思践悟,切实把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脱贫攻坚部署和要求上来,确保政策清、思路明,为水利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严格按照县扶贫办关于脱贫攻坚的纪律要求,组织帮联干部深入包抓村组和农户讲解脱贫攻坚最新政策,与贫困户谈心谈话,共同议定了2019年度帮扶计划,并由各帮联单位负责人和村组共同进行了审定完善,确保了帮扶的成效。三是对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开展了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集中整治等活动,签订承诺书189份,上报自查自纠报告38份。紧盯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下发了相关文件,同时利用廉政谈话室,对6名人员进行了谈话,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充分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风建设得到持续强化。

2.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1)“决策过程中征求基层意见不充分”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了《局党委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制度》等局党委议事规则和《眉县水利局“三重一大”制度》等制度规范,通过规范议事程序,确保了在集体决策环节议得细、议得准、议得精、议得透,保证了集体决策的科学化。二是对今年实施的所有水利重点项目,项目资金支付、机构改革中的机构转隶、人员转隶等“三重一大”事项,由分管领导通过调查研究、征集意见、专业评估、合规性审查后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各党委成员及相关业务股室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坚持党委书记“末尾表态”制,不断强化遵守党规党纪的政治自觉。

(2)“班子成员发表意见有走形式、当老好人的倾向”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严格按照“谁分管谁提议”的要求,对2019年的“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在党委会议上充分发表个人看法、表达个人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发扬党内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同时,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委党委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党委班子谋全局、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3)“党员干部对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执行不力”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党委班子例会制度,局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每周召开1次党委班子例会,党委班子成员向党委会汇报上次党委议定事项办理情况和分管领域工作落实及进展情况,通过汇报沟通,了解掌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了集体领导观念,提高了集体议事决策质量,促进了工作进度,提升了工作效能。二是建立了督办问责制度,局监察室、计划股每季度1次对局党委议定的重大事项和省市县确定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管理责任缺失、重点工作滞后、损害群众利益、劳资纠纷凸显等问题严肃查处和追责,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局党委决策得到了高效执行,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稳步提升,干部作风、水利行风得到了有效改善。三是对负责东沙河入渭堤防建设工程的县治渭办班子进行了约谈,同时,举一反三,对承担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适时进行谈心谈话,从纪律作风要求、项目管理规范等提要求、打招呼,确保了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有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关于“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1)“担当意识不强”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紧盯“四个高质量突破”,围绕城乡供水、农村安全饮水、水保生态、河道治理、渭河滩区整治等方面,积极挖掘水利潜能,高标准谋划储备了川塬农村城市供水工程、水利园区建设工程、重点水源、水系连通等10大类工程46个,计划总投资21.53亿元。其中,2019年共谋划入库水利项目39个,计划总投资19.52亿元,重点项目7个。二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实施渭河“十里芦溪”滩区整治项目、渭河常兴段滩面及水生态景观等工程,加快渭河生态区建设。对渭河湿地公园、槐树林水文化公园等重要沿渭景观节点进行维护提升,将渭河管理好、保护好、治理好的同时,推进“水利+旅游”融合发展,努力使渭河成为眉县人民的“安澜河、生态河、景观河、文化河、致富河”。三是通过诚心诚意“请”、 抢抓机遇“谋”、 突破难点“争”、 积极争取“奖”等方式,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拓宽化解债务的渠道,近几年,我局通过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贷款、省市县奖补、政府债务置换等方式,累计化解渭河综合治理、汤峪景观水面等工程债务3.5亿元。

(2)“干事创业劲头减退”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国家投资政策和动向,积极对接联系省市水利、发改、财政等部门,围绕水利主责主业和行业建设,高标准谋划2019年水利项目。截至目前,储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渭河滩区整治、水土保持治理等项目13个,计划总投资10.56亿元,2019年度拟争取国家投资4.58亿元,已下达中省资金4064万元。二是对已上报的水利项目,盯紧看牢,加强对接,时刻掌握项目动态,确保项目争取各个环节通畅,为更多的水利项目下达我县提供条件,并围绕水利事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谋划了矿山水土保持治理、峪口小流域治理、渭河生态区堤防管理房及生态区集散服务中心、标准化国有砂石场建设等一批水利项目,为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规范水利项目建设程序,强化水利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开展了全系统水利建设督察检查。

(3)“缺乏创新精神”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认真学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不断充实业务人员队伍,汇同农业、物价、财政、国土、县域大中型灌区以及镇街政府、部门相关单位,走出去向推进水利改革工作走在前列的兄弟县区、先进地区学习好做法、好经验,深入调研,努力形成我县推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的新思路。尽早出台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二是出台了《眉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眉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眉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水利工程管理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理助力脱贫攻坚“1+7”工作,对86名村级水管员进行水利工程业务管理培训,每村每年落实6000元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确保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正常运行。

(4)“抓项目没有力度”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省市水利、发改、财政等部门进积极沟通联系,及时掌握2019年度水利投资动向和相关信息,对储备的水利项目库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并与市局总工办进行了对接,更新了2019年水利项目储备库。二是高标准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农村饮水初步设计编制21个,通过审查21个;完成眉县远门河与跃进、武家沟、见子河水库连通工程初步设计批复1个,眉县红河向杨家河水库引水工程正在编制初步设计;宝鸡市渭河生态区堤防管理房及生态区集散服务中心项目和眉县平阳湖城市水保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和上报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项目管理人员常驻工地,加强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局党委分管领导坚持每周深入工地,督促协调解决工作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实施的眉县保障房安居工程配套供水工程、眉县2018年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渭河十里芦溪、双桃山矿山治理等7个重点项目通过召开现场会、协调会、研判会,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快了项目的推进。

4.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扎实”的问题。

(1)“联系群众不紧密”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委领导带队深入汤峪、营头等沿山村镇,尤其是秦岭北麓沿山带贫困村组和北塬一线贫困村组,认真开展走访调研,听取镇街村组及群众的意见,深入瞄准水利扶贫和群众需求的契合点,共同研究贫困村农田灌溉、农村饮水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共形成《秦岭北麓和渭北旱塬灌溉调研报告》《全县沿山一带饮水安全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2个,为科学谋划水利脱贫攻坚项目,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是围绕中省市脱贫攻坚项目投资方向,结合我县贫困村水利发展现状,加大对贫困村水利项目倾斜力度,将水利项目与脱贫攻坚有机融合。针对北塬村、羊讲村、新联村、红河村、董家山村、铜峪村等贫困村灌溉问题,争取到2018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项目和常兴镇北塬村水肥一体化项目,落实国家资金917万元,对相关村组的农田灌溉设施进行提升,两个项目计划6月底全面建成。同时,结合前期调研,计划巩固提升新联村、红河村、石马寺村、西寨村、郝口坡等15个村组的供水水源、供水管网、消毒设备。

(2)“服务群众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打通服务终端末梢,全力解决农村安全饮水“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2019年省级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正在有序推进,羊讲村、新联村、豆家河村、万家塬村、红河谷村、汤峪村、梁村、屯庄村等8处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二是结合进一步深化“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风建设,督促指导自来水公司对供水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自来水公司重新修订企业制度汇编及工作流程进行了审定,公司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了提升。同时,按照“小修不过夜,大修连着干”的原则解决群众用水问题,2月26日张载广场主管道DN300爆管后,自来水公司认真排查、连夜抢修,确保了居民次日正常供水。同时,局纪委对自来水公司用户来电、来访登记处置,回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制度坚持良好,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3)“解决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力度不大”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3个困难企业的走访调研,与三个企业领导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共同谋划企业发展或转型之路。关城水电站通过参与管护渭河河堤北兴段绿化苗木和渭河湿地公园、槐树林公园绿化苗木,增加了收益,落实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待遇,建立健全了单位工位,职工收入有了明显提高。同时,局党委针对企业实际困难,拟让三个企业富余职工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参与标准化砂石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力争通过多种方式,拓宽企业经营渠道,想方设法使企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5.关于“党建促脱贫攻坚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1)“党委对脱贫攻坚指导不够有力”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和周三集中学习制度,并结合“三会一课”,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要求,通过学思践悟,切实把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脱贫攻坚部署和要求上来,确保政策清、思路明,为水利脱贫攻坚谋划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局党委专题召开会议2次,认真研究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动向和投资动向,研究制定了《眉县水利局2019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粮食产能、水肥一体化等项目,全力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助力脱贫攻坚。

(2)“政策落实不精准”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转变工作思路,将水利投资向贫困村大力倾斜,对齐镇、营头镇、汤峪镇、横渠镇等沿山一带村组群众饮水问题进行了深入走访调研摸排,结合贫困村水利设施现状,按照水利设施缺啥补啥的原则,科学编制项目方案,梳理并更新了县级扶贫项目库,2019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二是把新联村、祁家村等贫困村涉水问题作为重点,多方筹措资金,投资117.7万元在汤峪镇新联村新建及改造抽水站3座,铺设输水管道10.1公里,出水桩290个,在常兴镇河祁村解决输水管道1700米,出水桩45座,在钟吕坪村新建抽水站2座,铺设管道1995米,出水桩7座。2019年在新联村继续加大水利投资,计划投资105.67万元,新建抽水站3座,铺设输水管道10.08公里,建成节水灌溉面积1360亩;计划投资62万元,维修水源井1眼,新建蓄水池2座,铺设输水管网5.22公里,完善进户设施。三是落实帮联干部双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县上脱贫攻坚安排部署和各镇街脱贫攻坚具体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对系统帮联干部包抓贫困户进行了调整,召开了有帮联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对帮联工作纪律进行了重申、对最新政策、要求进行了学习对各种帮扶资料进行了检查,确保了帮联干部遵守帮扶纪律、吃透吃准政策,精准施策。

(3)“帮联干部作风不实”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会同镇村对驻河祁村、槐西村两个驻村工作队2019年帮扶计划进行了讨论议定,对各帮联干部帮扶计划进行了联合审定,坚持每月由镇村出具帮联干部考勤、工作成效坚定等情况,与绩效考核和驻村补助发放结合起来,确保了帮扶的成效。二是局纪委对系统帮联干部工作纪律进行明察暗访,同时,组织局系统学习了省市县各类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报等文件,达到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的作用。三是根据县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情况,对系统帮联干部重新进行了调整明确,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 并组织系统各单位帮联干部认真深入村组开展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排查、“ 八个一批”政策落实等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根据问题、议定措施,切实做到精准扶贫。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引领发展的成效没有彰显方面

1.关于“党组织书记角色定位不准”的问题。

(1)“对支部建设重视不够”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局党委会坚持每月一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周到基层支部指导工作,通过查看资料、谈心谈话、参与“三会一课”活动等方式,督查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和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通过跟踪指导,确保了各支部工作有序开展,支部建设规范科学,党委书记带头抓、党委成员分工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二是严格落实基层支部标准化建设任务,各支部认真开展党员一体化教育监管机制星级管理,做到了承诺牌上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开展支部活动,各支部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支部组织了得到有效提升。三是积极筹备半年一次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会,拟邀请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专家讲师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全力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

(2)“监督制度执行不力”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机关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条例意见,修订完善了《机关支部学习制度》《机关支部考勤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坚决做到做到抓早抓小、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杜绝了“制度空转”现象,支部组织力得到了提升。二是根据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修订完善补充了“首问责任制”制度、领导接访日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不断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局纪委结合进一步深化“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风建设活动,对各单位干部上班签到、请销假报备、去向牌使用以及项目建设进度等进行了检查,并及时通报,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确保了监督有力。

(3)“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在2018年度机关组织生活会上,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接受支部党员的批评意见,并坚持立行立改,在日常工作中,自觉接受普通党员的监督,充分发挥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二是局党委分管领导对设有党小组的自来水公司党支部加强工作指导,自来水公司党支部建立健全完善了党小组会议制度,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党小组学习等活动,认真执行了局党委关于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并按要求做好党小组会议记录,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让党内政治生活成为了锤炼党性的“大熔炉”。

(4)“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了基层党支部书记会议,对2018年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中自查的问题和局党委通报的问题整改情况在会议上进行了反馈,局党委书记与关城水电站党支部、红河谷水电站党支部等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从加强外出党员管理、规范支部组织生活等方面给予了强调,督促基层支部书记尤其是企业支部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支部党建水平。二是机关支部书记深入首善迎宾社区,主动对接联系,并组织机关在职党员积极到社区报到,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亮明身份、领岗履职、主动承诺、热忱服务,自觉接受双重管理,充分发挥机关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1)“党的意识树得不牢”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始终把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为人民服务本领的根本途径,各单位、各支部进一步完善了集中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按时组织党员学习、讨论、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素养。二是规范支部学习记录,对水资源管理站、自来水公司、水土保持站等支部党内以职务称呼代替“同志”称呼的问题进行强调规范,各支部在组织生活中均能同志相称,清爽、干净、平等的同志关系已基本形成。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好”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加强对包抓基层党支部工作指导,局党委对 “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和交流讨论主题提供参考意见,并明确各支部书记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由支部书记对党员交流发言材料进行把关,确保问题查的深、改进措施实,全力提升“三会一课”质量,并积极探索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微党课等多种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学习效果。二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制度,每个支部明确一名党费管理人员,严格核算党费基数,规定每月15号为党费收缴日,坚决做到党费收缴足额、及时、规范、有底可查,对每月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并按时上解县委组织部和机关工委。

(3)“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实效性不强”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有关内容,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并深入基层单位与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了问题查的深、整改措施实、批评有实效。二是认真落实党委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抓党建”职责,党委班子成员坚持每周到基层联系支部坚持指导工作,特别是加大对机关支部、治渭办支部、自来水公司支部、关城电站支部等支部的联系指导力度,及时掌握联系点党建工作动态情况,现场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将共性问题提请党委会议研究。

(4)“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不经常”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深化谈心谈话制度作为党内重要法宝的认同,坚持不定期召开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会、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交流会,党员干部职工座谈会,通过 “请进来”主动约谈、“走下去”访谈、电话谈等方式,取班子成员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动向、解决各单位工作困难和党员实际问题。二是局党委班子领导参加了地下水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其他工作会议,并对地下水班子成员进行约谈,了解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党员干部对单位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建议性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班子合力,改进了地下水的工作作风。

(5)“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走形式”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了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培训会议,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要求进行培训,各支部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程序开展评议,民主测评结束后,各支部召开会议,综合民主测评和2018年度党员履诺践诺、日常表现、积分情况,逐人作出组织评定并进行了公示。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系统各支部应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党员89名,实际89名党员参加了民主评议活动,其中评定为“优秀”等次的18名,评定为“合格”等次的71名。二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推行星级管理深化党员“承诺践诺积分评议”一体化教育监管制度的通知》,各支部完善了星级管理公示牌,按照党员承诺完成情况予以授星,进一步规范了党员日常管理,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奠定基础。三是抓实抓严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环节,坚持党支部书记与支委会成员谈、与普通党员谈,进一步了解党员的思想动向,同时通过检查党员学习笔记、工作任务落实督查检查等形式,对学习不积极、工作推进不力的党员进行了谈话,促进了党员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升。

(6)“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及时”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机关支部在系统支部中的“领头雁”作用,从严肃机关支部党内组织生活入手,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考勤、请销假和会议记录等相关制度,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年终评选评优,完善了支部考核机制,在年终考评中机关支部4名党员被评为水利系统优秀工作者,机关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二是党委班子成员每周深入到基层联系点,与基层支部负责人谈心谈话、与支部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并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重要组织活动,同时结合工作,开展“两会”精神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讲等,全力落实党委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抓党建”职责。三是各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文件,通过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意识。同时修订完善了《眉县水利局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建立了《眉县水利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全力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向组织报备的具体要求。

3.关于“党员队伍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

(1)“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不强”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及理论调研计划,结合水利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水利系统理论学习计划,各基层单位按照工作职能也制定相应学习计划,每季度对各支部、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了学习不走过场,切合实际。二是积极创新设计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载体,在传统党员教育方式的基础上,改变各党支部书记唱“主角”,普通党员当“听众”的组织生活方式,采取报告会、交流会、“微党课”、演讲、知识竞赛、观看红色教育片、“走出去”参观学习等方式,并将“三会一课”与脱贫攻坚、水利项目建设等相结合,引导党员学习教育多样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了事业单位支部与企业支部结对帮扶制度,通过支部书记交流座谈会、党建工作互评会等形式,定目标、找问题、议措施,相互批评、相互提高。同时突出与三个企业领导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密切关心和着力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党员先锋模范岗”评比活动,让干部职工的情系单位、心系单位,为单位发展出点子、添措施,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2)“党员管理工作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由局党委包抓领导负责,对关城电站等3个企业党支部流动党员和自来水公司党支部退休党员开展一次排查,摸清了党员基本情况、外出时间、从事职业、流入地址、联系办法、党费缴纳情况等,并通过主动登门走访、诚心交谈、交流沟通和“互联网+党建”等方式,对流动党员和退休党员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尽力帮助解决,给他们送学习资料、推送支部活动情况,让他们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真正让每位流动党员和退休党员身在外、心向党。

(3)“发展党员工作滞后”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基层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学习,特别是加强支部书记的学习,让支部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始终把优秀青年的教育引导作为支部建设的一项主要任务,为发展党员、壮大支部力量奠定了基础。二是建立了优秀年轻干部档案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提供机会参与各级各类学习培训,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学习和掌握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思想上的领路人、发展的排头兵。同时积极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机关工委汇报了我局党委党员发展情况,争取党员发展指标,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前提下,确保党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4)“基层支部缺乏凝聚力”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主题党日”活动,每月针对实际工作中的难点,以及党员当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一个主题,围绕主题开展活动强化党性。二是积极开展党员“微党课”活动,让党员从身边事说起,把党员亮身份、做表率、悟道理的实践作为党课的鲜活素材,完成一事、一思、一议、一党课,充分调动党员的特长和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局党委领导和基层支部书记与党员常态开展谈心谈话,让党员思想与党员管理“同频共振”,建立了党内互助制度,及时解决困难党员实际问题,体现组织温度,不断刷新党员政治“存在感”和“主人翁”意识。

4.关于“‘三项机制’的导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

(1)“激发党员内生动力的办法和举措不多”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利用系统干部大会、各单位干部职工会议等宣传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文件,认真落实《眉县水利系统“三项机制”实施细则》《眉县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办法》,积极支持党员干部参加各层级“干部公开选拔考试”和干部交流,鼓励党员干部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和职称评聘工作,公平公正培养选拔年轻有为的同志担任系统股组级干部,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后备干部。二是坚持以项目建设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在系统各单位抽调干部职工参与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给他们压担子、加筹码,同时在职称评定、选拔任用方面给予照顾和支持,不断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积极推荐优秀干部职工参与河祁村、槐西村脱贫攻坚驻村工作。参与县上安排组织的信访维稳工作,通过支持鼓励参与各类重点任务和活动,加强人员流动交流,不断激发党员干部职工内生动力。

(2)“培养引进人才思路不宽”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对全系统人才情况进行了摸底,摸清了系统人才家底,根据系统人才的实际需求,与县人社局联系,提交了水利建设人才招录计划,通过招录高学历的大学生,增强水利事业发展的活力。二是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借智借力,通过在水土保持、渔业管理、水利项目管理等方面实施合作项目,缓解了暂时性人才总量偏低、后备人才乏力的问题,目前,已签订各类合作合同3份。三是认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完成县委组织部和水利系统安排的各类网络培训、专业能力培训,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学习提高教育,不断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2018年,系统学历提高教育人数10人,初级职称评定通过6人,中级职称评定通过7人,高中职称评定通过4人。

(3)“对基层干部关心关爱不够”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各级关于落实基层干部报酬待遇的文件精神,落实了定期体检制度、年休假制度,想方设法解决了三个困难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落实各种关怀制度入手,关心关爱干部,切实让基层干部职工解决后顾之忧,以意气风发的工作面貌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包抓基层单位,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了解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情况、生活情况,特别是困难职工家庭生活,建立了困难职工信息库,定期慰问走访,结合“七一”困难党员慰问、年终慰问等,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家中,让困难职工安心、安身、安业,更好履职奉献。三是关心关爱基层年轻干部培养,让基层年轻干部承担局重要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任务,提拔了一批年轻干部担任系统各单位班子成员,通过压担子,勤历练,从政治上拓宽了优秀基层干部职工的事业发展空间,激发了基层干部职工的上进心,提高了他们的工作主动性,让基层干部职工有盼头、有奔头,增强了荣誉感,提高了使命感。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

1.关于“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1)“责任意识淡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股室、基层负责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年初,局党委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洁建设会议,与13个基层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每季度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及台账纪实管理制度,细化责任内容,严格实行台账、清单精细化管理,实行“照单履责、全程留痕”。二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每季度党委书记对局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对包抓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洁履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点评一次并向纪委报告情况,确保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落实到基层,压力传达到岗位,常态化的警示教育和监督检查不间断。三是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四个“亲自”,认真听取局纪委和基层单位的工作汇报,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及基层单位班子成员抓好廉洁从政、履行工作职责,坚持通过廉政谈话、季度廉政点评等方式落实主体责任,纪委书记切实履行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坚持法规制度管人,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系统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和监督管理力度。

(2)“履责方式单一”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集中学习日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县纪委十六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各级水利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要求,结合个人分管领域,研究制定开展工作的计划,议定措施,有效促进了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职。二是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和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水利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实施、一起检查考核。党委班子成员坚持以深入走访坚持调研为主,以个别谈话、阶段性研判等方式开展工作,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坚持每周深入基层单位和相关镇街村组了解情况和走访调研,每月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全面掌握、研判工作推进态势,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党委班子及下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同时根据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有关责任制落实情况。

(3)“责任追究不力”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等“关键少数”作为监督的重点, 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执纪到底,以“零容忍”态度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坚持“一案双查”甚至“一案三查”,把严的要求贯彻执纪监督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进一步加深对“四种形态”深刻内涵、精神实质的理解,坚持挺纪在前,紧盯党员干部精神懈怠、不敢担当、懒政怠政、不讲规矩、作风漂浮等作风问题 、紧盯元旦春节、端午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文件、明察暗访等方式,抓严抓实,对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三是坚持“以案促改”常态化,通过定期公布通报中省市县各类违规违纪案件,以案警示、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同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建立了局党委以案说纪通报教育制度,根据局纪委办案情况,定期通报系统内查办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以案警示、以案明纪的作用,提高办案综合效果。

2.关于“纪检监察没有充分履行好自身职责”的问题。

(1)“‘三转’ 落实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力支持和保证局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纠正纪委书记继续分管业务现象,创造条件让纪委书记集中精力干好主业,领导和保障局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结合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全力做好各方面配合工作。二是严格监督执纪与问责,在各项目现场、各单位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加强项目审批、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监督、项目预算决算、项目验收、资金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不断挖掘问题线索,充分应用“四种形态”,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刚性力度。

(2)“压力传导有断层”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做到知责、尽责、履责,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坚持通过逐月检查、季度点评、年末述廉述效等方式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督查检查。建立了党风廉政工作月汇报制度,各基层党委负责人每月汇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分管领导共同协调化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二是局纪委加强对基层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扎扎实实在全系统开展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整治等活动,有力促进了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高,履职能力大提升。

(3)“日常监督有缺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内法规,采用参观学习、观看廉政纪录片、举办专栏、集中培训、交流讨论、撰写心得等方式,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风尚。二是对基层单位“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建立健全干部调整登记备案、倒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制度,紧盯饮水、灌溉等重点问题,全面推进企业取水许可、水保方案审批、涉河工程审批、渔业咨询服务、自来水服务“最多跑一次”简政便民行动,全面排查系统纪律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水诉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以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三是用好廉政谈话室,对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的基层单位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实施问责,实行年度考核结果诫勉谈话制度,对考核中发现的领导班子问题和党员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由局监察室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3.关于“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1)“干部作风转变不彻底”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好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深化“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风建设,开展了以“守住‘六心’转作风,敢于担当求实效”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在作风整顿中,坚持真学、真查、真改、真抓、真做,守住“良心、善心、正心、诚心、匠心、初心”,切实把各级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转化为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制度、局领导接访日制度、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等,通过从严制度彻底转变干部作风。三是指导系统窗口服务单位和执法单位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和规范,进一步规范水利系统服务行为和执法行为,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化、专业化、便捷化和人性化服务,通过作风建设制度化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八项规定’ 精神落实不力”整改落实情况:把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作为作风建设工作常态,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改革,规范接待流程和工作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每年对基层财务内审一次,坚持基层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财务移交制度;在春节、清明、五一等节日前专门下发文件明确纪律要求,早打招呼、早提醒,坚持把纪律讲清楚,把规矩说明白,坚决查处各类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同时,加强对项目法人和工程管理人员的监管,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庸政懒政、不作为、乱作为,推动工作不力等违纪问题,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扶持涉水项目等项目建设领域和水利扶贫领域的专项整治,并坚持抓小、抓细,把干部上下班纪律、请销假纪律、值班纪律、窗口单位服务等作为常规检查,让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党委班子成员、基层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转变作风,严纠“四风”树新风。

(3)“‘四风’ 问题有所抬头”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深化“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风建设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撰写心得、督查检查等形式,认真梳理了干部职工管理、财务收支管理、水利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二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了《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对在小流域治理工程管理中未按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列支车辆加油费和资料打印费现象,对分管领导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并联合财务股对项目经费进行了检查,通过进一步严格项目管理制度,严把每一次项目资金拨付关,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拨付合规。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一)坚持抓常抓长,全面完成巡察反馈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在抓“常” 和“长”上下功夫。对于个性问题坚持治标、立行立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共性问题深刻剖析、建章立制,根据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补充、新建各项制度,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营造持续抓整改的浓厚氛围,全面完成巡察反馈整改任务,以问题整改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水利发展环境。全力落实党委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职责,持续抓好水利领域各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之中,加强对包抓联系单位和支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持续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充分发挥纪委“探头”作用。加大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监督力度,注重党员归纳不日常监督,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谱写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深化整改成效,促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发展导向,把巡察整改作为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党建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水利发展的难得机遇,做到力度上不“松”、温度上不“降”,打好巡察整改“攻坚战” “持久战”,用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做法、好制度、好经验,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系统行风建设、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等工作,奋力谱写眉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四个眉县”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17-5545005

邮政地址:眉县首善街325号,722300

电子邮箱:mxsljbgs@163.com

 

 

 

 

          中共眉县水利局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责任编辑:gkgov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