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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两优”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日期:2022年01月04日

各镇(街)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园区纪(工)委,委机关各室部,县委巡察办:

2021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县委工作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守正创新、勇于探索,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优质案件,撰写了一批实效好的优秀文稿,工作成绩受到上级充分肯定。进一步激励鼓励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锐意进取、奋勇争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开启新征程、再上新台阶决定开展2021年度“两优”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质案件评选

   1.优质案件标准:满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基本条件,同时应满足工作效率高、处理效果好、外界影响好等条件。

   2.参评范围及报送要求:委机关组宣部、第一至五纪检监察室以及各镇(街)纪(工)委从2021年查办的案件中择优选取2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园区纪(工)委从2021年查办的案件中择优选取1件,于1月7日前将案件资料报审理室。

   3.优质案件评选由李伟同志牵头,审理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案件评选工作,确定10件以内优质案件,经常委会研究审定后组织交流学习。

   二、优秀文稿评选

   1.优秀文稿评选标准:参选文稿应从2021年度撰写的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汇报)、调研报告、巡察报告、内外宣信息、重要文件、分析报告等受到上级肯定、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或被省市推广的文稿中择优选报。

   2.参评范围及报送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每人限报3篇,经室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于1月7日前将文稿纸质版、电子版报办公室。

   3.优秀文稿评选工作由孙乃凤同志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文稿评选工作,确定30篇以内优秀文稿,经常委会研究审定后编撰成册,印发学习。

   三、工作要求

   各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两优”评选是树立实干争先、成长成才鲜明导向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工作质量、培养干部核心竞争力的有力举措,总结盘点、互学互促,切实做好报送评选工作。同时,以评促改、以评促进,对照学习优质案件、优秀文稿经验做法,学以致用,全面提升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水平,努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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